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产所有者和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恐吓和其他方法,强制抢劫公私财产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者打击受害者的身体或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威胁是指行为者立即对受害者实施暴力威胁,实施精神强制,使受害者害怕而不能反抗,当场交出财产和财产被劫持。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满14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强盗罪的主体。
1、本罪侵权的客体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产所有者、所有者、保管者等当场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方法强行劫持财产或当场提出财产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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