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打人了派出所不处理解决怎么办
结伙打架斗殴事件,派出所一直不结案,可以向上级反应。派出所在受理打架斗殴案件后应展开侦查,如果经侦查认定属于治安案件,应在二个月内结案。如果认定为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应提请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派出所对于打架斗殴,首先会进行接警调查(必定有一方会报警),派出所做完双方笔录后,如果有伤者,会出具验伤单,由伤者去指定医院检查,如果检查出构成轻伤以上标准的,符合刑诉法故意伤害立案标准的话,会进入正式的立案侦查环节,当然,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诉。期间派出所可能会拘留加害人。医院鉴定一切正常,而其起诉又不予受理,说明不构成刑事自诉立案标准,则可以放心,基本不会走刑事方面的程序了,因为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程度。
另外,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相关医药费,营养费等。这个说相应的医药费已经赔付,那么其实私下已经还算赔偿的不错。如果到时候民事诉讼起诉,也不用担心,首先通过民事诉讼把责任分担清楚(他不见得一点错也没有),会酌情考虑已经赔付的相关医药费等,再行处理还需赔付多少费用。因此,让其走程序,其实对自己而言,也是比较公平的。
二、满足什么条件称为结伙斗殴打架?
结伙斗殴打架的构成条件:
1、斗殴规模大,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
2、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造成社会混乱。
3、持械斗殴。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打架的事情报案后,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内结案。构成结伙斗殴打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斗殴的规模较大,人数较多,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次在公共场所中出现斗殴行为,造成的社会损害,最后是持械斗殴行为。根据规定参与聚众斗殴的,对于首要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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