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诉后转移财产不违法,首先未裁决之前其转移财产未违背禁止性规定,可能会对原告的权利有所侵害,故而法律设立诉前财产保全、先于执行,查封扣押等司法救济手段。
也就是说其转移财产法律定性上是不违法的。若判决后其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刑事上的“拒不履行裁判判决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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