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过户
拆迁安置房不能直接过户,被拆迁人应当在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包地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
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之后是可以过户的。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拆迁安置房要办理了产权登记,取得产权证之后才可以过户。
农村拆迁安置房后多久能过户
农村拆迁安置房后多久能过户主要看当地是否有过户年限,如果没有,一般在之后就可以过户了,如果有,则按照当地要求的年限执行。
拆迁安置房能否更名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名,更改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买卖。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二)拆迁安置房的基本状况;(三)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四)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五)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六)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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