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不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吊销之后的经营资格就没有了,也就是说不能用这个执照经营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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