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役军人回家后应先去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须在30日内,持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和部队介绍信到区、县兵役机关(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到区、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理安置相关手续,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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