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不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是首次办理,新生必须与家长前往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当地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签订好贷款合同,届时开具合同回执单,开学再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
2、如果并非首次办理,可以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续贷,受理方式只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全程就可以在线上完成,无需回到生源地办理。等通过支付宝扫码完成身份认证,确认提交后,国家开发银行会发送回执码短信,而借款学生只要开学把回执码交给学校就行;
3、如果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续贷时选择的受理方式是现场签订合同,那就仍需去教育局办理。
助学贷款申请需要的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3、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请提前填写好信息);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提前填写好信息,没有相关证件的勾选“否”,没有的情况可填“无”,“个人承诺”请按要求抄写完整)。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