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的内部转让完全自由,可以转让全部或者是股权。向第三人转让的,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也可以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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