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程序:
带上上述材料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每份材料建议4份,照片2张即可。
先核名,大众化的名称基本上都已被注册,一般可以添加上区名街道等区分开即可。
核名过后,领取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根据上边的要求签字和粘贴部分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提交所有材料时,需要在复印件上边写上与原件或实物一致的承诺并签字。
一般10个工作日后就会核发营业执照,通知领取营业执照时,没有任何费用,但会让购买墙挂的框,大概30元左右,这个看个人需求,可以不买。
三、营业执照的作用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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