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过程:
1、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
2、人民裁定受理破产申情;
3、公司指定破产管理人;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企业;
5、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企业资产;
6、公司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7、召开债权人会议;
8、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9、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管理人向申请破产终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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