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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1、集体土地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外村村民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应当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买卖集体土地房屋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4、集体土地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

一、农村房子如何出售此时合法的

农村房子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是合法的,而且买卖时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的批准;还需要受让人无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因为农村房屋买卖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而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非本村民买了房怎么处理

非本村民买了房一般情况下判合同无效,各自返还其产物。

农村房屋买卖要满足下列条件:

1、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

2、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三、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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