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公诉期间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从实践来看,没有法定事由是不会批准的,如患重病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那些人可以取保审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该条规定,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第二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指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以及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或团体代表,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的兄弟姐妹;
第三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辩护人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二、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一种程序。刑事案件和解程序适用于两类案件:(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之罪虽属于两类犯罪,但如其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则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