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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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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诉讼当事人(仅限于原告与被告)如果认为受诉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向受诉人民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果受诉经过审查,认为确实没有管辖权的话,受诉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管辖;如果受诉人民经过审查,仍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的话,可以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当事人对于受诉驳回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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