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营业税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的教育费符加 ,1%的地方教育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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