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该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该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该通过下列方式来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即可认定为有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一、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1、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意见。在实践中,常常因为离婚协议约定的不规范产生诸多矛盾,在这里律师给您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对于子女抚养,应明确约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期限,探望权行使的方式等等;

第二,在财产分割部分,应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分割方式,不要遗漏隐瞒财产,并明确约定隐瞒财产的责任。

第三,涉及到财产给付或者房屋变更登记的,应明确约定给付期限或变更期限,并约定到期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