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后的索赔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先就医并申请工伤认定,如伤情不严重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起诉。劳动者应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作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法律分析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索赔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上述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先到医院就医,在就医的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没有骨折、身体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结论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起诉。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结语
工伤索赔程序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等情况,都应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及时就医,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伤情较轻,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起诉。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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