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债权债务和解程序中,需要签署以下文件:和解协议书、债权债务清单、和解声明书、和解裁定书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债权债务纠纷解决过程中签订和解协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债权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应当制定和解协议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偿还方式、偿还期限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前,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和解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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