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超过一年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款项。如果发包人逾期未支付,承包人有权与其协商折价或请求拍卖该工程。工程款折价或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偿还。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时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分析
拖欠工程款一年多不给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目前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超出诉讼时效,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拓展延伸
维权流程:工程进度缓慢,一年未收到款项,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在面临工程进度缓慢且一年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保护自身权益的维权流程如下:首先,与合同方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要求解释延迟原因。若合同方无法提供满意解释,可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法律责任。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支持维权的合法性。然后,通过书面形式向合同方发出正式的维权函件,明确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时支付款项和加快工程进度。若合同方仍不配合,可考虑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密切关注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进展,配合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维权过程的顺利进行。记住,维权是一项复杂的过程,专业法律意见和支持至关重要。
结语
合理维权是确保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解决的关键。承包人可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支付款项,逾期不支付则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款应优先受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超时可能失去胜诉权。维权过程包括沟通、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发出维权函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仲裁。专业法律意见和支持对维权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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