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能行政复议的情况

不能行政复议的情况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不能行政复议的情况有哪些
1、不能行政复议的情况如下: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规办理。
二、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