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公司需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地点,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地点等。而第17条第6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条款。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而公司和劳动者对工作地点产生争议的,原则上按照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若没有约定,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来认定。假如公司调整工作地点不具有合理事由的,劳动者不愿意搬过去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公司如果有合理正当的事由,可以在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有权单方面更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在这个前提下,公司采取合理措施,如提供交通补助、班车后,不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下,对工作地点进行变更。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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