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如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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