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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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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规定的时限为:

1、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则该员工所属的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的规定提交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的工会要求的证明,则自受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在诊断出工伤或将其确定为工伤的那一天,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拓展资料: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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