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范围经营是指经营主体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个是什么都不能做还是去做了,一个是只能做某些事情但还是做了别的。超范围可能会吊销执照,无证经营可能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一条 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六条 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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