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上报的都属于事故死亡,安全事故伤亡情况通过上报后,都归属于死亡指标。而且在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人数变化的情况下,对于具体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及时补报的。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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