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每满1年积3分,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积分加分标准:
1、参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
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
3、参加义工(最多可加6分)
4、参加献血(最多可加6分,要有献血证)
5、提高自己学历(可加10-20分)
6、有国家专利,获得表彰,省市比赛获奖(最多可积30分)
7、买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
8、多交保险(最多可加10分,养老保险加分满一年加3分,医疗保险满一年加1分,工伤保险满一年加1分,生育保险满一年加1分,失业保险满一年加1分)
9、年龄加减分(18岁~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加1分,40~48周岁每增长一岁减5分,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