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加班加点工作,并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如果无法补休,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其中日常加班按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计件工资、综合计算工时和提成工资等形式的劳动者也适用相应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后,如需安排加班加点工作,应给予劳动者同等时间的补休。如果无法提供补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休息日工作按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按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计件工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成工资和包干工资等形式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办法和标准与计件工资制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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