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的,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有哪些法律规定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所得的赠与房产,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夫妻中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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