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到:
1、社保局,检查是否未缴纳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户;
2、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税和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布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向质监局注销生产许可证等公司许可证;
7、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不能上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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