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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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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批准可以征用土地的范围和程序,以及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由乡镇负责,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分析

经批准,可以征用以下土地:

(一) 基本农田;

(二)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 非耕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此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是谁所管理的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能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吗?

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结语

征用土地需要遵守法定程序,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同时,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且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丽水市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七条《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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