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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规章细则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一条:纪律要求

  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艺术团主要负责人请假。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艺术团主要领导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的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王峰村民间艺术团

  20xx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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