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
为喜迎建校120周年暨迁校60周年校庆,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各项校庆活动安全顺利开展,依据校保卫处【20--】3号《通知》及资产公司《关于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决定在校庆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1、各项目请于3月17日前完成对所管理房屋、场所的安全自查工作,除应针对以往要求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措施进行逐项检查外,还应就重点部位如商场、餐厅、咖啡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校庆前夕及校庆期间做到每日巡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2、各项目应对所管理的经营户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加强校庆期间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秩序要求,不得发生任何与学校相关的违法事件和学校认定的违章、违纪事件。
3、各项目应关注所管辖区内商户所举办针对性促销活动的现场秩序和人员安全,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4、要求各项目对所管辖区域开展一次区域环境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和整治卫生死角等情况,排除各类有损学校形象的环境问题。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按照与各项目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条款,凡校庆期间的安全事项,各项目经理均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项目要将做好校庆前夕和校庆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安全稳定意识深入到人、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安全防范压力传导到人。
三、齐抓共管,加快落实
各项目应将自查和整改的书面记录,经本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签字后,于3月17日17:00前报送至综合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逾期未报的,将根据公司制度对项目经理予以考核。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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