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核准,可以直接向土地管理局反映,土地证错误可以找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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