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认定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唯一的界定标准就是申请人的诉讼主张是否得到支持,而只要申请人败诉或撤诉,即可以认定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而无需法官再去主观的分析、判断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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