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虽然购买、持有、使用假币三种行为可以互为独立,我国刑法也分别规定了独立的罪名,但是该三种行为在客观上存在内在的联系,构成牵连关系。一般认为,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应从一重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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