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虽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已经违背了不动产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