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的现金补助是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为500元,第三年为300元,第五年为400元。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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