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委会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中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
村委会作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代理国家行使土地管理职责。居委会不具有该项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村民委员会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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