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一、要如何处理竣工日期纠纷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竣工的日期为双方确认的日期,一般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时间为竣工时间。当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未做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为发包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二、房屋施工方没有资质对方能否拒付施工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支付施工价款。对方当事人不能仅以施工方履行有瑕疵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施工款。
三、怎样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竣工日期的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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