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要件是:
1、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2、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观上表现为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4、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管理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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