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当然各个企业有自己的固定,具体内退工资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如企业不执行国家“内退”有关,损害职工利益的,职工可向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委、信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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