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病假工资计算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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