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一定资格。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
2、有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当然不能享有这一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和对象: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有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6、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7、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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