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难以查清的债务。许多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纠纷,皆因人情世故或证据意识的漠视,而导致债权人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行为人基于自己的债权遭到侵犯而对被害人采取绑架、拘禁的行为,以期待索回属于自己的财物。人民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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