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 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 治权 和法律规定,由专门向居民 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 家征收行为,是 国 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活动必须以税法为依据。税法是国
家向社会组织和个 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收和税法的关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
表现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保证其实现。因此税收和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 济现象所体现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
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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