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相关问题属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