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理后结案的制度。就审判程序而言,审理案件是两审制,制度是四级两审制。二审终审制度是一个案件由两级审理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其审理的第一审(一审)案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上诉;同级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提出抗诉。上级有权受理不服下级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有权在审理第二审案件后改变或者维持一审的判决、裁定。
一、刑事案件需要几审
根据规定,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判就结束了。我们国家的人民按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人民收到起诉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判,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审。在通常情况下,一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生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人民也可以提起抗诉。一审的人民就应当将该案送交给它的上一级人民按照第二审程序再进行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审,审理结案以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最后的判决、裁定,审判结果宣布以后立即生效,交付执行。这种两级审判制度被称为两审终审制,它是我们国家人民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合同纠纷可以上诉几次
如果您参与合同纠纷后一审已经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您准备提起上诉,那么人民只会受理一次。如果二审人民发回一审人民重新审理,那么您可以重新提起上诉。我国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即每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理的,即告终结。对判决不服的,只能向第一审的上一级上诉一次。第二审作出的判决即为终审的、生效的判决。如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或者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申请再审。因此,建议各位在遇到合同纠纷过程中,应该积极准备有关证据应对一审诉讼,争取在一审过程中充分的表达您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因为上诉后二审只会针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审理,并不会再一次针对全案进行审理,而您只有一次上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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