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拆迁补偿安置诉讼的时效规定是多长时间?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的时效规定是多长时间?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拆迁安置诉讼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证明、拆迁协议、裁决书等。拆迁安置诉讼程序包括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裁决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律分析

一、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拆迁安置诉讼程序是怎样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结语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3年,但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拆迁安置诉讼需要收集房屋所有权证、结构证据等材料。程序上,先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不满意可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裁决进行全面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