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买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有对方的吗

婚前买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有对方的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律师解答:

婚前全款房产一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子的增值部分在关系持续期内则不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则另当别论了。对于增值部分的财产分割,鉴于两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在离婚期间也应考虑对方对增值财产的贡献情况。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工资,住房公积金,奖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保险费用,住房补贴,破产安置费用,知识产权利益等等。

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财产;

2)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津贴等;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该财产仅属于丈夫或妻子;

4)专用的日常生活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