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具有残疾或只有一方具有残疾的配偶双方,无论配偶哪方在其生存期间均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但在离婚时法律对有残疾的一方合法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障。这种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特别扶助的含义。
具体规定是: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一方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他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参加离婚诉讼或者由人民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代理参加诉讼活动,以确保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得以实现。
(2)对有残疾的配偶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应给予照顾,并由健全方承担一定的经济帮助义务。
(3)对有残疾的配偶一方,离婚时,应征求残疾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意见。
一、女性提出离婚条件有哪些
女性提出离婚条件有:
1、双方都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第三人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起诉;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无效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应满足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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