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规划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九条 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备案。
第二十条 镇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县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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